关于认定2022年白山市创新型科技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7 责任编辑:周雅伦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收藏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各有关企业:
根据《市委关于深入践行“两山”理论 奋力开创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新局面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要求,白山市科学技术局拟评选认定 “2022年白山市创新型科技企业”。请各单位依据《白山市创新型科技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参评企业的初选和推荐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企业自愿编报白山市创新型科技企业申请表(附后)报当地科技管理部门,科技管理部门按创新型科技企业标准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汇总推荐,报白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市直企业直接报送到白山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
二、申报方法。各单位推荐的白山市创新型科技企业必须将申请书及附件胶状成册,一式三份,并提交电子版,于2022年10月8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长白山大街3382号)。
三、认定条件及提交材料:
1、在白山市域内注册一年(含)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上,合资企业需由中方控股。
2、企业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与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应有稳定的研发机构或团队,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占职工总数的10%以上,年研发费用投入占年销售收入的1%以上。
3、科技创新成果突出。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具有行业技术领先地位,主要产品获得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新药证书或软件著作权1件以上。
4、企业经营情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有良好的信誉等级和融资能力。
5、企业守法经营,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科学管理,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依法纳税、诚实守信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6、未来三年企业预期销售收入平均增速10%左右。
7、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直接纳入创新型科技企业管理。
8、2021年财务年审报告。
联系人:周雅伦 马志远
电话:3211015 15944975500 1384391120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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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