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白山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

白山市科技局事务公开责任制度

发布时间:2015-02-02  责任编辑:白山市科技信息网 信息来源: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要求,本着为基层服务和为群众服务的目的,本局工作人员在办理各项政务工作时,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结果公示制度,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服务。

  (一)首问责任制

  1、凡是科技系统及外单位来我局办理公务,进行业务咨询,我局第一个接触或第一个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2、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按有关规定及时安排接洽或报告科室领导,能办的事尽快办理,不能立即办理或不能办的事项要热情耐心地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3、不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科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予以引导,负责告之承办科室和办公地点。

  4、科技系统及外单位有关人员因办理公务或咨询重要事项,要求与局领导联系或当面汇报工作的首问责任人应及时与办公室联系,由办公室按照有关要求负责答复或落实。

  5、办理或咨询不属于本局职能范围内的事项,首问责任人要予以说明,耐心解释,不得应付了事。

  6、首问责任人接受咨询或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接待,尽可能地回答所提问题。

  (二)一次性告知制度

  单位或个人到我局办理属于本局职责范围内的各类审批审核事项,在手续完备,资料齐全,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各承办科室应立即办理。因手续、材料不完善,需要退回补办,或因其它原因暂时不能受理的,主办人员要一次性告诉对方需要补办或完善的手续以及暂时不能受理的原因。

  (三)结果公示制

  结果公示制,是指有关政务公事项办理完结后,依法应当公示或依法应当接受社会监督的办理结果,除法律、法规及事务公开制度另有规定的外,一律在局办公室地点的公示栏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白山市科技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