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放2014年度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2-03 发布人:科技局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直有关企业:
现将省科技厅《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放2014年度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专利项目征集工作,于7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一份及专利发展资金项目汇总表的Excel电子版格式报送至市科技局专利事务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殿文
联系电话:3240821
邮箱:kjjldw@126.com
附件:吉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放2014年度专利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科技局、公主岭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专利申请质量的若干意见》,加快实现吉林省科技工作“十二五”规划目标,进一步提升全省专利申请质量和发明专利数量,决定发放2014年度发明专利补助资金,请各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组织好本地区、本单位项目筛选及申报工作。
一、补助对象
吉林省境内注册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在省内有经常居所或营业场所的非职务发明专利权人。
二、补助标准
每项发明专利补助人民币1000.00元,对于创新能力较强的单位可给予重点支持。
三、补助条件
本年度仅限于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间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补助,优先资助采用电子申请的发明专利。
(一)专利补助资金申报单位须是专利权人,如有共同专利权人的,应当自行协商确定一个专利权人申报补助;
(二)专利权人应按照要求办理授权专利相关法律手续,且应保证专利权属清晰、无纠纷。
四、申报材料
(一)专利补助资金汇总表,同时提交Excel电子版格式(附件一);
(二)专利权人(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二);
(三)缴纳本年度专利年费发票复印件、专利证书证书复印件。专利权人发生变化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视需要可要求专利权人(申报单位)提交其它相关材料。
五、申报方式和截止日期
中、省直企事业单位直接向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申报。各市(州)科技局(知识产权局)负责征集本地区补助对象,汇总向省科技厅(知识产权局)申报。
截止日期:专利补助资金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省政府政务大厅5楼532室专利代办处
邮编:130051
联系人:李伟郑博
联系电话:(0431)---82760502、82752929
电子邮箱:cczhengbo@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