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10 责任编辑:达娃次仁 信息来源:省科技厅 收藏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和加快构建“464”新格局要求,形成新质生产力,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全面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吉林省实际,省科学技术厅制定了《吉林省雏鹰、瞪羚、独角兽企业评价办法(试行)》,现正式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吉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8日
责任编辑:达娃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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