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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白山市本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4-10-18   信息来源:市科技局

   

  

  白山市科技发展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是落实中共白山市委第八届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着力打造旅游、人参、新材料新能源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精神,高质量推进厅地会商工作,按照《白山市本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白山市市本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白山科发[2023]10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打造“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以服务白山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出发点,突出科技引领乡村振兴,突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突出实施“十四五”规划,在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征集意见形成的。 

  本指南项目资金是由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本级科技创新资金,计划类别分为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引导三类,计划领域分为人参医药、新能源新材料、全域旅游、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等。项目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计划项目实施绩效管理。 

  《项目指南》具有以下六个特点:一是聚焦打造三个千亿级产业集群,聚焦建设践行“两山”理念试验区,着力解决一批制约医药健康、矿产新材料、现代农业等产业科技创新关键技术问题,体现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二是对接国家、省、市科技创新市直产业发展规划战略布局。国家和省科技部门相继启动实施科技创新2030重大专项,从而加快实施科技创新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大科学技术攻关。三是突出强调企业主体和产学研结合。强化企业作为创新投入主体的作用,明确规定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的,企业R&D投入占销售收入应不低于1%。技术攻关类项目必须产学研结合形式申报(基础研究类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不受此条规定限制),成果转化类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四是重点支持乡村振兴、军民融合、节能减排、防灾减灾、城镇化与城市发展、冰雪装备旅游、文化科技融合、公共安全、民生安全等实用技术研究与转化。五是支持立项不资助项目,2024年继续按照经济社会创新发展规律需求增设“立项不资助项目”,这类项目按照科技项目申报、管理、验收等程序,不给予申报单位资金支持的创新项目,其它全部按照科技项目管理文件规定、制度、程序等要求管理。 

  本《指南》中各个类别的项目均独立成章,每一类项目都必须满足《关于发布<白山市科技发展计划2024年度项目指南>的通知》的申报要求,每一类项目都根据实际情况写明具体的支持重点、申报要求、注意事项、咨询电话、联系人等内容,方便申报人查询。 

    

  一、技术攻关 

  (一)农业 

  (二)工业 

  (三)社会发展 

  (四)医药健康 

  二、成果转化 

  三、科技创新引导 

  (一)科技特派员与龙头企业 

  (二)后补助计划 

  四、咨询电话 

  五、网报咨询电话 

2024年度白山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 

    

  一、技术攻关 

一)农业

1.支持重点

  1)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培育 

  优质、高产、多抗、专特用等主粮作物(玉米、水稻、大豆)优异种质资源创制与利用;优质、抗逆、绿色、专特用等经济作物新品种培(选)育。 

  基因编辑、全基因组选择等育种新技术在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培(选)育上的研发与应用。 

  畜禽、经济动物、水产动物种质资源的高效利用及新品种(系)培育。优质牧草、饲料作物的品种选育与综合利用技术。 

  全基因组选择技术、分子设计育种技术、繁殖调控技术等在畜禽新品种培育上的研究与应用。 

  2)农业高效、绿色生产关键技术 

  农作物高产、绿色栽培技术;耕地质量保育提升技术;肥料减施增效技术与新产品研发;农作物主要病虫草鼠害防控技术,新型生物农药研发与生物防治技术;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等综合利用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农作物耕种管收全程机械化高效、专用、智能农机装备研发;智慧农业相关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 

  畜禽和水产动物绿色高效集约化养殖配套技术;非粮型饲料资源开发利用、饲料粮减量替代、低蛋白日粮等节粮型畜禽养殖技术;畜禽和水产动物良种快速扩繁技术、种畜繁殖营养调控技术;畜禽精细化智慧饲养技术和畜牧业智能装备研发与应用;新型兽用生物制品研制与开发;;畜禽和水产动物重大疫病、人畜共患病及多发疾病防控技术;畜产品与饲料安全快速、便捷检测技术;粪污减排与资源化利用技术。 

  3)农畜产品精深加工与食品安全生产关键技术 

  区域特色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与营养健康食品研发;食品加工和储运过程中质量安全控制与检验关键技术。 

  4)特色动植物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 

  蔬菜优良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蔬菜新品种选育技术;蔬菜优质、抗逆、绿色栽培技术与示范。 

  食用菌优良种质资源挖掘与创新利用;食用菌工厂化生产新技术研发与应用;食用菌菌糠资源化再利用技术研发与应用。 

  优质、抗逆果树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系)选育;果树高效栽培技术;果树高效育种新技术的研发与应用。优质、抗逆、速生林木种质资源创新与新品种(系)选育;林木良种高效繁育技术;林分高效栽培与经营技术;园林绿化植物驯化、栽培及示范;森林重大病虫害(林木主要病虫害)防控技术。 

  长白山区珍稀(珍奇、濒危)野生动(植、菌)物保育、保护及利用技术。 

  2.申报要求 

  1)以研发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或产品为主的项目,项目应为产学研合作形式申报,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独立申报。申报主持单位为高校、科研单位的,必须与白山企业以产学研形式联合申报;以公益性为主的项目,要有成果应用单位(可以为非企业)参加。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研究团队力量较强,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能够投入必要的配套资金等相关支撑条件。 

  3)企业申报项目,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若为申报主持单位,还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或提交税务部门备案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税务部门盖章)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 

  4)公益类项目申报单位不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和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可不出具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3.支持方式 

  项目立项后拨付。 

  4.咨询电话 

  科研产业化科:3240821     联系人:甄  乘 

  (二)工业 

  1.支持重点 

  1)新材料领域 

  ①高分子材料 

  重点支持高性能化通用塑料、工程塑料,低成本化和功能化特种工程塑料,高品质纤维材料,先进膜材料,特种橡胶、胶黏剂、功能性涂料的制备技术与应用开发。 

  ②金属材料 

  重点支持高性能合金制备与成型加工技术,先进轻合金制备与腐蚀控制技术,高性能合金、先进轻合金制备技术与应用开发。 

  ③无机非金属材料 

  重点支持高性能陶瓷、特种玻璃及其复合材料制备及应用技术开发。 

  ④精细化工 

  重点支持功能助剂、催化剂、高端试剂等精细化学品合成技术开发。 

  2)光电技术领域 

  ①光电子器件及应用 

  重点支持光电智能传感器件、新型激光器件、新型电力电子器件、新型光通信器件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②光电材料及应用 

  重点支持新型有机发光材料、稀土发光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3)先进技术领域 

  重点支持密码技术、网络安全与保密技术及应用、特种光电器件和仪器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 

  4)先进制造领域 

  ①汽车、轨道交通车辆关键技术及应用 

  重点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特种车关键部件的研发及应用,先进轨道交通车辆关键配套系统与核心部件关键技术及应用。 

  ②先进设计、制造技术及装备应用 

  重点支持面向高端装备及其关键件的智能、绿色、融合等先进设计技术,极端制造、微纳制造、增材制造、数字制造、精密制造等高性能制造、检测技术及装备应用。 

  ③机器人技术及应用 

  重点支持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的研发及其核心部件关键技术及应用。 

  ④高端工业装备研发及应用 

  重点支持无人机、高端通用航空航天装备、大型专用设备等研发及应用。 

  5)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 

  重点支持新一代网络通信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高性能计算集群业务协同、工业互联网、车联网、卫星互联网、区块链、数字孪生等关键技术研究及在先进制造、通信、交通、教育、医疗、物流、金融、商务等领域的应用示范;重点支持电子证照、IPv6、网络安全等关键技术应用;重点支持文化数字化、超高清数字内容知识服务、影视媒体服务和高端动漫产品等文化科技融合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开发。 

  2.申报要求 

  1)以研发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或产品为主的项目,项目应为产学研合作形式申报,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独立申报。申报主持单位为高校、科研单位的,必须与白山企业以产学研形式联合申报;以公益性为主的项目,要有成果应用单位(可以为非企业)参加。 

  2)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好的前期工作基础,研究团队力量较强,具备承担项目的能力,能够投入必要的配套资金等相关支撑条件。 

  3)企业申报项目,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若为申报主持单位,还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或提交税务部门备案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税务部门盖章)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 

  4)公益类项目申报单位不需要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和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可不出具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3.支持方式 

  项目立项后拨付。 

  4.咨询电话  

  科研产业化科:3240821     联系人:甄  乘 

(三)社会发展

1.支持重点

1)特色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地方特色矿产资源(硅藻土、玄武岩、石英砂、松花石等)开发利用技术及产品。硅藻土医药级高端过滤材料、生物有机肥、食品级添加剂、硅藻净醛板材、硅藻土污水处理复合粉末载体材料等;玄武岩纤维及制品开发;超白光伏石英砂、单晶硅、多晶硅切片、太阳能电池、光伏组件、逆变器、光伏电站等;松花石加工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2)生态环保(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开发与利用)

  大气污染物检测与动态化溯源技术及装备;重点河湖流域水污染智能监测及风险预警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多污染物系统治理技术和装备研发;新污染物检测、筛查和治理技术;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及修复技术研发与应用;沙尘天气过程发生发展机理研究;废水、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研发与示范;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多样化研发;生物质绿色资源化技术及应用;新能源开发利用技术与产品;分类型工业炉窑清洁能源代替和末端治理路径研究。支持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节能碳技术研发与推广。 

3)公共安全(防灾减灾)

  重要病虫害灾变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及其减灾保产技术与产品;重大生产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技术与装备;城市建设与运行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关键技术与产品;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和保障技术与装备;地质、地震、极端气象等灾害精准监测预报预警和风险防范关键技术与产品。 

4)文化体育旅游

  智慧教育技术及产品研发;历史文化保护、公共文化服务技术及产品研发;智慧旅游(虚拟现实技术、光影技术、数字技术)、文化体验创新技术及产品研发;“数字孪生雪场”、 冰雪装备相关技术及产品研发;全民健身相关技术及产品研发。 

5)智慧康养技术装备研发与应用

  智能护理、智能康复、智能助残、智能穿戴等康养技术及产品研发;健康管理、功能代偿、医疗与照护等老年服务技术及产品研发;康养数字化管理平台研发及应用。 

6)城镇化与城市发展

  城市建筑智能建造、监测及智慧运维技术;新型城镇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智慧化关键技术;城镇既有工业、公共建筑节能和适老化基础设施改造关键技术;低碳绿色建材的研发与应用;防火保温材料结构一体化技术;城市建筑能源综合利用、智慧配电及控制技术。 

7)人口与健康

  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综合防控技术;常见多发病临床诊治新技术、新方法;中医药诊疗现代化技术,中医康复器具研发;健康状态辨识和健康管理等公共卫生方向关键技术;慢病健康护理、康复及心理护理技术;老龄健康及亚健康的干预节点与技术研究。健康保健技术研究、产品研制和应用示范,促进相关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养老托育服务相关领域产品的研发,支持新型材料人工智能在养老托育服务领域的集成应用,重点推动康复机器人、健康可穿戴设备、健康监测检测设备、老年智能家居及监护设备、5G康养辅具等细分领域的研发和生产制造;支持企业对产品进行适老化改造,利用互联网+智能化呼叫、手机APP等多种手段,优化界面交互、操作提示、语音辅助等适老功能,便于老年人获取信息和服务;推进婴幼儿相关产品的研发和生产。支持域内老年用品生产企业应用信息技术研发适老产品,提升老年用品的智能水平。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须有企业参加,以产学研合作形式申报,须提交双方确认的正式合作协议(包括合作内容,经费投入、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预期成果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或产品。 

  2)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 50%;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项目,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70%。 

  3)企业申报项目,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若为申报主持单位,还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或提交税务部门备案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税务部门盖章)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可不出具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4)项目涉及以人为研究参与者的科技活动,要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需提供本单位医学伦理委员会出具的审查合格证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等,应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5)人口与健康领域项目须由医疗机构牵头或独立申报,并提供单位盖章的项目汇总表。 

3.支持方式

  项目立项后拨付。 

4.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科:3222085    联系人:刘殿文/周轩霆  

(四)医药健康

1.支持重点

1)中药材生产关键技术及健康产品研发

  ①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关键技术研究 

  支持优势道地药材品种选育、野生护育与仿生栽培、土壤生态修复、主要病害生物学防治等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关键技术研究及基地建设。长白山道地中药材高产品种团体标准的研究。 

  ②道地药材质量控制与提升关键技术研究 

  支持道地药材品种有效成分、独特品质因子等成因关键技术研究,道地药材生产适宜区及质量调控关键技术研究,道地药材农药残留、重金属等有害残留物限量标准研究,基于遗传特征、核心功效、化学成分等道地药材质量标准提升与质量追溯体系研究。 

  ③中药饮片炮制生产规范化关键技术研究 

  支持我省道地药材产地加工、中药饮片特色炮制工艺和质量标准等关键技术研究,建立中药饮片标准和炮制规范。 

  ④健康产品研发 

  支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新食品原料、医疗机构制剂、配方颗粒、日用品、化妆品、食品添加剂、中药农药等健康产品开发。 

2)创新药物研发

  ①创新药物临床前研究 

  中成药:支持以经典名方、名老中医验方、医疗机构制剂为来源的中药新药研究,支持有较好研究基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复方、有效部位及有效成分中药新药研究,朝药、满药等民族药新药临床前研究。 

  化学药:支持疗效确切、成药性较好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化学创新药物(含天然产物)临床前研究。优先支持具有新结构、新物质、新配方、新制剂或新用途的化学新药临床前研究。 

  ②创新药物临床研究 

  针对已取得临床试验批件或临床试验许可且具有一定研究基础的中成药、生物药、化学药,开展临床试验研究。 

  ③药品工艺改进、上市后再评价等技术升级研究 

  支持药品生产工艺改进、上市后再评价、产品升级换代、增加新适应症或新规格或研制新剂型等关键技术研究。 

  ④仿制药研究 

  支持国外专利到期或非专利药物的仿制,以及仿制药质量标准、疗效和安全性等一致性评价研究。优先支持临床急需、以获得国家药品注册申请通知书为考核指标的仿制药研究项目。 

  ⑤药品研发与生产关键技术引进与提升研究 

  支持药效成分筛选、复杂成分检测分析、晶型、辅料与药物释放、纯化、修饰等药物研发过程中新技术、新方法、新剂型的引进与提升研究,以及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技术、溯源技术、数字化与智能化技术、新工艺和新制剂的引进与提升研究。完成时需向国家药监局提交注册申请或备案。 

3)中药生产设备及生产线研发

  支持中药材种子优选、生长过程病害监测及预警、采收与加工等智能化设备的研发,支持符合中药炮制特色的智能化设备研究,支持中药生产前处理设备、提取、粉碎、过滤、浓缩、干燥、制剂、包装等智能化设备及生产线研发。 

4)医疗器械研发

  光疗、电疗、磁疗、运动治疗等智能化康复产品研发;中医特色推拿、康复机器人和老年康复辅具等中医特色诊疗产品研发;多功能穿戴式以及辅助护理等家用智能化产品开发。 

2.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以企业为主持单位的,申报企业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独立申报,其他企业需以产学研结合形式申报。 

  2)项目申报单位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主持单位的,须与企业联合申报,产学研合作企业应经营状况良好,合作各方应有明确的合作协议。 

  3)企业申报项目,需提供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若为申报主持单位,还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或提交税务部门备案的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中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税务部门盖章)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R&D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应不低于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相关证明,可不出具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4)企业独立或牵头申报的项目,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 50%;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联合企业共同申报的项目,资助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经费预算总额的70%。 

  5)涉及实验动物的相关研究,所用的实验动物及开展动物实验的实验室需提供相关部门的生产许可或使用许可;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相关研究,必须符合国家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有关要求,并具备从事相关研究的经验和保障条件;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问题的研究,需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涉及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的动植物相关研究,需提供相关部门的备案许可。 

3.支持方式

  项目立项后拨付。 

4.咨询电话

  社会发展科:3222085    联系人:刘殿文/周轩霆 

二、成果转化

1.支持重点

  围绕我市有机农业、矿产新材料、社会发展和医药健康等领域,支持技术先进,已取得重大突破或重要成果(发明专利、国家省成果),实施后能够形成规模化生产能力,可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 

2.申报要求

  1)转化的成果应是承担的国家、省级和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并已通过验收的技术攻关成果;获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的成果;获国家专利权并具备转化条件的成果;其他具有重大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重点支持“十三五”至今完成的国家、省级攻关项目验收的成果和国家、省级计划外评价的成果,同时在白山转化。该项目成果转化产值执行期累计达到1000万元。 

  2)项目应为企业单独或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等以产学研合作形式申报。 

  3)申报企业必须是2023年1月1日前,在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经济核算,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单位。 

  4)项目在市内实施,前期基础条件较好,组织保障到位。申报企业要有项目实施的配套资金、产业化所需的基础设施(厂房、相关设备等)。 

  5)成果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较大的经济效益,项目完成后能够实现产业化。 

3.支持方式

  项目立项后拨付。 

4.咨询电话

  科研产业化科:3240821     联系人:甄  乘 

  社会发展科:3222085       联系人:刘殿文/周轩霆 

  三、科技创新引导 

  (一)科技特派员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1.支持重点 

1)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

  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项目,须有较强的示范带动效应,并能发挥科技引领作用,能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绿色转型发展主导产业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由科技特派员(含法人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的企业与省内涉农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技术依托单位联合申报(申报主体不限)。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

  紧密对接地方产业技术创新和农业农村发展等需求,重点支持国家、省、市龙头企业开展科技成果研发、转移转化以及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引进、开发、转化新技术、新成果、新产品,强化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做大做强绿色转型发展主导产业,提升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新产品开发能力,补齐农业产业化发展短板。 

2.申报要求

  1)科技特派员农村创新创业项目,由科技特派员(含法人科技特派员)创办、领办、协办的企业申报。企业要有推广示范的科研成果,有较强的项目实施能力。曾经承担省级以上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并通过验收,取得较好成效的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  

  2)龙头企业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申报单位是经国家、省、市政府认定的涉农产业化龙头企业,有可转化的科技成果,有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能力。 

  3)企业申报项目,需提供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含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可不出具R&D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3.支持方式

  项目立项后拨付。 

4.咨询电话

  高新中心:3211015     联系人:高  绮/周雅伦 

    

  (二)后补助计划 

  1.高校科研单位(或域外)的科技成果在市本级首次转化后补助计划 

  1)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市本级企业通过购买高校、科研单位(或域外)的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或取得一定销售收入的。 

2)申报条件

  ①成果应是在2022年1月1日以后验收的 

  ②有转让协议书或者合同 

  ③首次转化 

3)支持额度

  企业购买高校、科研单位(或域外)的科技成果在本地转化的重大项目,交易额度在2亿以上的且持续开发研究的给予100万的支持;上年度该项目产品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和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5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补助资金。 

4)申报要求

  ①提供购买高校、科研单位(或域外)的科技成果的交易合同及交易凭证。     ②提供该项目生产的产品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及2022年以来该产品销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提供产品照片。 

  

5)咨询电话

  综合科    电话:3227906    联系人:王广升/潘维娜/闫力文 

    

  2.首次认定吉林省重点新产品(省计划外认定的科技项目)后补助计划 

  1)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2021.07-2023.06期间通过省新产品鉴定片(评价)的项目;2023年6月之前计划外认定的省级科技项目。 

2)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在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或登记的企业,市本级企业2022.07-2024.06期间通过省新产品鉴定(评价)的项目;具有省级科技项目验收证书及相关综合材料。 

3)支持额度

  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资金。 

4)咨询电话

  综合科   电话:3227906    联系人:王广升/潘维娜/闫力文 

    

  3.申报创建省新型研发机构后补助计划 

  1)支持重点 

  按照《吉林省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和《吉林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组织申报新型研发机构,按照要求组织申报材料、获得推荐且通过省科技厅形式审查的,给予一次性后补助。 

2)申报条件

  ①符合《吉林省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发展实施办法》和《吉林省新型研发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认定条件的有关单位。 

  ②“新型”研发机构:一是具有自主研发团队,自主研发团队是新型研发机构竞争力的核心和保障;二是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实行“投管分离”,不断进行体制机制创新,提高运行效率;三是具有一定市场敏感性和前瞻性,在服务企业方面走在同行前列、引领产业创新发展。 

3)支持额度

  每户2万元补助资金。 

4)咨询电话

  综合科    电话:3227906    联系人:王广升/潘维娜/闫力文 

  4.首次认定“白山市技术转移机构”“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白山市科技创新中心”后补助计划 

  1)支持重点 

  按照《白山市技术转移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白山市科技创新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被认定的市直有关单位给予一次性后补助。 

2)申报条件

  按照《白山市技术转移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白山市科技创新中心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被认定“白山市技术转移机构”“白山市新型研发机构”“白山市科技创新中心”的单位。 

3)支持额度

  每户2万元补助资金。 

4)咨询电话

  综合科     电话:3227906    联系人:王广升/潘维娜/闫力文 

    

  5.白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后补助计划 

  1)支持重点 

  按照《白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被认定的给予一次性后补助。 

2)申报条件

  按照《白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被专家认定为白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市直企业。 

3)支持额度

  每户2万元补助资金。 

4)咨询电话

  高新中心:3211015  联系人:高绮/周雅伦 

    

  6.组织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计划 

  1)支持重点 

  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组织申报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后补助。 

2)申报条件

  组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后补助条件:申报单位应为在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或登记的企业,申报单位须经科技局研究同意申报,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填报完毕后,需申报单位提交后补助申请,提供2023年高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或申报书一份,并经市科技局确认后给予一次性补助。 

3)支持额度

  每户2万元补助资金。 

4)咨询电话

  高新中心:3211015    联系人:高绮/周雅伦 

    

  7.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 

  1)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2023.01.01—2023.12.31,经过白山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 

2)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补助对象应是在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或登记,从事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或特色优势产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企业与企业之间签订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合同,技术交易合同经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申请补助须提交的材料: 

  ①白山市企业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申报表;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技术交易证明材料(市技术合同登记部门出具的技术交易合同证明): 

  技术开发合同、技术交易合同就出具银行对帐单及国家认可的国税发票以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技术交易登记证明以及县(市、区)区科技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④实施转化报告。 

  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实施时间;实施内容(为实现技术转化所需场地、厂房、设备购置、工艺、技术改进,产品生产或销售等情况);实施效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3)补助额度

  ①技术合同认定额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补助额度为总成交额的5%,最高补助不超过3万元; 

  ②技术合同认定额2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补助额度为总成交额的4%,最高补助额不超过5万元; 

  ③技术合同认定额500万元以上,补助额度为总成交额的3%,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④各申报技术交易后补助项目的单位,只能申报其中一项,如申报多项,只以技术合同交易额最高的为准。 

4)咨询电话

  创业服务中心:18629751580/13943905136 

  联系人:陈修伟/邱继凤 

    

  8、组织参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后补助计划 

  1)支持重点 

  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组织参与2023年度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后补助。 

  2)申报条件 

  组织参与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后补助条件:参与评价单位应为在白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或登记的企业,参与评价单位须经市科技局审核推荐,在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平台填报完毕并获得入库编号的企业,由市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中心提供入库企业名单,并经市科技局确认后给予一次性补助。 

  3)支持额度 

  每户3000元补助资金。 

  4)咨询电话 

  高新中心:3211015    联系人:高绮/周雅伦 

    

    

  四、咨询电话 

   科:3227906     联系人:王广升/潘维娜/闫力文 

   科:3222085     联系人:刘殿文/周轩霆 

   科:3240821     联系人:甄  乘 

  高新中心:3211015     联系人:高  绮/周雅伦 

  创业服务中心:18629751580/13943905136  

  联系人:陈修伟/邱继凤 

    

    

  五、网报咨询电话 

  信息所:3227941       联系人:刘贞珍/王意峰 

  

责任编辑:王广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