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白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6 信息来源:高新中心
根据《市委关于深入践行“两山”理论 奋力开创绿色转型高质量发展全面振兴新局面的决定》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为培育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健康发展,提升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我市科技型创业企业成长环境,创建“双创”良好氛围,按照《白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管理办法》要求,在全市开展白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认定工作,现把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白山市域内行政或企事业单位,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可自主支配场地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其中,孵化企业使用的场地占2/3以上。场地属自有物业的,要求产权清晰,在续存期内不得变更用途;租用物业的,要求租用合同明确清晰,在租用期内不得变更用途;
2、在孵化器自主支配场地内的在孵企业达10家以上;其中,在孵企业的30%以上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或电子商务等;
3、自身拥有50万元以上的种子资金或孵化资金;
4、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0%以上;
另:众创空间可自主支配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并不受上述条件“2”的限制,但需提供该机构所提供的投资路演、创业交流、创业媒体、创业培训、技术转移、法律服务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
1、按照白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认定申报书(附件2)要求填写。
联系人:周雅伦 高绮 孙小涵
电话:3211015 15944975500 15043998208 15694396500(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