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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12   信息来源: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中省直单位,各县(市、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增强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广泛宣传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按照省管局《2016年全省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吉机发108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白山市2016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白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6年6月7日

  2016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做好节水、节电、节油、节汽和节材等宣传工作,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绿色办公和绿色出行,广泛宣传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快改善生态环境,增强公共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节能意识,提高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加快节约型公共机构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资源节约型公共机构为目标,广泛传播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发挥生态文化熏陶人、引导人、感染人、激励人、塑造人的作用,参与节能减排、践行绿色生活。采取多种形式普及节能常识,推广节能节水新技术,培养节能行为习惯,积极发挥公共机构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宣传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2日至18日为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其中6月14日为全市低碳日。

  三、活动主题

  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是“节能领跑绿色发展”;低碳日主题为“携手绿色出行乐享创新生活”。

  四、活动安排

  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以宣传贯彻《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为主线,全面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主题活动。

  (一)主题宣传活动。各地区可组织公共机构通过举办报告会、展览会、推介会、现场会,开展节能知识竞赛、科普展、主题讲座、作品征集活动,举办新能源汽车推广、能源紧缺体验、绿色低碳出行、废旧物品回收、抵制过度包装等主题宣传活动,加大节能低碳宣传力度,普及能源资源节约和资源循环利用知识。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4日全市低碳日当天,全市公共机构同步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电梯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上下班,以低碳的办公模式和出行方式体验能源紧缺,支持节能减排。

  (三)宣传推广微视频。充分利用电视、办公平台、公众微信号和门户网站大力宣传推广微视频,传播节能理念,提高节能意识,培育形成节俭节约的社会风尚。

  (四)印制节能宣传画。国管局从2016年公共机构节能宣传作品征集活动获奖作品中,确定一批以节约能源资源为主题的宣传画发布在公共机构节能网(http://ecpi.ggj.gov.cn)上,供各地区、各部门下载、印制、张贴。

  (五)自行制作宣传展板和悬挂宣传标语条幅。6月14日,市内主要新闻媒体刊发《吉林省公共机构节能倡议书》,同时全市各级公共机构均要自行制作节能低碳、节水、节油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和宣传标语条幅,在本单位办公区或重点区域进行摆放和张贴、悬挂,同时利用电子屏、政务内网、宣传栏普及节能和低碳常识,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主题和全市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把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精心策划,严密组织,务求实效。全市各级公共机构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实际行动为全社会节能做出表率。

  (二)高度重视。在节能宣传周活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详细活动方案,使此次活动圆满完成。

  (三)重在落实。宣传周期间,各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加强节能宣传活动的监督检查,确保宣传效果,请各地区、各部门宣传活动结束后,认真总结活动情况,将图片音像资料及总结材料于6月20日前报送(电子邮箱:bszfjnb@126.com),市管局将对各地、各部门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责任编辑:市机关事务管理局